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学工部概况» 2023.1号鞍师学字【2023】1号 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1)

2023.1号鞍师学字【2023】1号 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1)

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度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拟从20212022学年度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优秀代表,通过主流媒体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名额

有2021-2022学年度本专科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院报送学生材料1名。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个人简介。内容包括推选学生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学段、所获奖项和荣誉(校级以上)、科研成果(参与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专利授权等)、个人事迹简介等。所获奖项和荣誉应按奖学金、荣誉称号、竞赛等为序排列,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个人事迹简介要突出重点,有具体事迹或成绩作为依据和支撑,简明扼要,充分体现学生特点。个人简介可参照示例编写(见附件),字数不超过300字。

(二)个人照片。推选学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B。

三、有关要求

(一)本科各学院需报送2021-2022学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材料,应用技术学院(健康产业学院)择优报送1名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材料,学校将遴选1名优秀学生事迹报送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请各学院于2023年1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2426058604@qq.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姓名+国奖学生选报,逾期未报送或不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材料将视为放弃选报或不符合推荐材料处理。

学生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