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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鞍山师范学院学生资助体系全攻略(2025版)

资助育人|鞍山师范学院学生资助体系全攻略(2025版)

为助力每一位鞍师学子心无旁骛深耕学业、稳扎稳打完成成长进阶,在逐梦成才的道路上拥有更多选择与可能,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特编制发布《鞍山师范学院学生资助体系全攻略(2025版)》。

无论你处于求学路上的哪个阶段,是否正面临学业或生活上的困难,学校完善的资助保障网络与全方位的育人引导服务,都将始终伴你左右、为你护航。愿每一位鞍师人都能在这份温暖支持中坚定前行,从容逐梦远航,书写属于自己的青春精彩篇章!

01 奖学金

(一)政府类别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注:申报评审时间为每年9至10月,发放时间为每年12月。

2.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是由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注:申报评审时间为每年9至10月,发放时间为每年12月。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注:申报评审时间为每年10至11月,发放时间为每年12月。

(二)学校类别奖学金

鞍山师范学院学业奖学金

学校出资设立鞍山师范学院学业奖学金,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奖励标准共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注:申报评审时间为每年10至11月,发放时间为每年12月

提醒:各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02 助学金

(一)政府类别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由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8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150元。

注:申报评审时间为每年9月,按月发放。

2.退役士兵助学金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注:申报审核时间为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根据学籍管理规定,退役士兵学生复学需在开学一周内完成),按月发放。


(二)学校类别助学金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根据《鞍山师范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法》规定,如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无法缴纳学宿费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通过其他渠道(如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助学金等)筹集学宿费。

2.鞍山师范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

对因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疾病、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视情况给予资助。

03

社会奖(助)学金

学校依托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校友、社会爱心人士、学校教职工)设立社会奖(助)学金,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以及相关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方面的支持。

04

学费减免

(一)政府类别学费减免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3.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以上学费国家教育资助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注:申报审核时间为每年10月中旬前,发放时间为每年12月。

(二)学校类别学费减免

1.鞍山师范学院孤儿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

为教育引导孤儿大学生健康成长,学校按年度全部免除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注:申报审核时间为每年9至10月,减免时间为每年12月。

2.鞍山师范学院伤残军人在校生学费、住宿费减免

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文件要求,学校按年度全部免除伤残军人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05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06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07

医疗保险

为保障我校学生患病或意外伤害就医,减轻其因住院和门诊医疗给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凡属我校在籍的学生均可自愿参加鞍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相关补充险。参加鞍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险的学生在学校统一进行参保和缴费。

鞍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及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年鞍山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规定执行。补充险的情况按照发行公司有关政策执行。

温馨提醒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开学后,院系辅导员会统一收取。该表可在本推送附件下载,表格无需盖章,但须本人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请务必诚实守信、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