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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号_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春季开学学生工作安排

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春季开学学生工作安排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12号、《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30条》(鞍疫防指教〔2023〕1号)、《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春季开学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返校安排

1、根据国家总体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实际,在校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2月25日,辽宁省省外学生返校;

第二批:2月26辽宁省省内学生返校

上述批次学生应严格服从学校返校工作总体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返校,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实习生根据实习工作安排返校。因事、因病无法按期返校学生,须向本学院提交请假手续。

2、所有在校生返校前应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开学返校前一周连续7天开展居家体温测量和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通过辅导猫APP向学校报备。本人或共同居住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所在学院,并延迟返校,不得带病到校学习待治愈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返校,待审核同意方可返校

3、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无禁忌症,建议返校前按照免疫程序在属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流感疫苗

4、要按需备足合乎防护要求的口罩、常用药品、速干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等防护物资,并备齐换季衣服。

5、返校旅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意个人卫生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工作安排

二、返校准备工作

1、各学院要全面摸排生感染健康情况,有序组织学生安全返校。坚持开学前一周每天日报告和零报告。全面掌握学生开学前连续7日内的健康状况,建立一人一档返校学生信息台账和暂缓返校学生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学生摸排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对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准返校。

2、各学院加强生返校途中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加强自身防护,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各学院辅导员要教育引导学生保持良好心态,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并严格按照要求每天上报本人的健康状况。

3、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和全流程演练。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学生处重点围绕报到接待、学生管理等关键环节,组织辅导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返校工作流程、应急处置预案等方面专题培训,开展返校复学全流程演练,做好与校内其他部门衔接沟通。

三、报到流程及要求

1、开学返校期间,学校在正门(北门)、南门设立返校学生专用通道、专门测温区、临时隔离区,设立间隔一米以上的等候距离标志。学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流程做好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等工作核验无异、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学生家长、其他陪同人员及车辆应遵守工作人员引导,即停即走,禁止进入校园。

2、学生返回宿舍由宿舍管理人员再次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核验无异、体温正常方可回到自己寝室

3、因特殊情况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结束后返校的学生,要到学校门卫处测量体温、核验身份,由门卫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再由辅导员引导学生履行返校程序。

四、返校后工作安排

(一)学生日常管理

1、各学院在学生返校后第一周重点开展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和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倡导学生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健康监测工作与隔离检测工作出现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确诊后应及时转入学校健康驿站或校外定点医院进行健康监测和适当治疗。

2、各学院要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加强感染学生康复期健康指导,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学生参加剧烈运动。避免聚集性群体活动。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聚集,同时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做好洗手、减少公共用品触碰等个人防护。

3、各学院要细化生健康台账,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开展学生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开展健康管理。

4、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春季学期开学前后一段时间,全覆盖、立体化精准开展开学第一课系列教育引导活动,切实打造后疫情时代思想政治工作优良生态,推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快速精准筛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识别出有心理问题学生,持续开展针对性、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和援助,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5、学生返校后,要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因病、因事当日不回校住宿或离开鞍山市,须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离鞍。学校将根据属地要求和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出入校管理政策。

6、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管理规定,保证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生活安全。没有疫情期间,开展正常的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发生疫情后,实施分区管理,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全体学生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学习生活事宜。

7、如学生确诊为新冠感染病例,二级学院要及时与学生近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举措,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8、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由学校官方统一发布,学生不得擅自发布。学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

(二)学生公寓住宿管理

1、学生入住宿舍后第一周,要严格遵守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积极配合疫情排查,禁止晚归寝、夜不归寝,严禁留宿校外人员,否则给予纪律处分。

2、勤打扫、勤通风,认真做好寝室每日通风与消毒工作。学生返校复学后宿舍内进行集中消毒,宿舍楼的公共区域由公寓管理中心每日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返校前两日宿舍内的消毒工作由公寓管理中心实施。坚持开展每周一次的寝室大扫除活动,严禁学生在寝室饲养宠物,不接触动物;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严禁聚集、聚餐。学校将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寝室走访和检查工作。

3、为了减少细菌的传播,学生要对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做到随产随清,不随意丢弃,自行放置到指定地点,废弃口罩要放入专用收集桶,不准随意丢弃。

4、学生在宿舍内要按时作息,保证充足睡眠时间,保持健康的身心状态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心理上有困扰的学生可及时与学院辅导员或学校大学生心理发展服务中心(2960525)联系,由辅导员或大学生心理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