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我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8月27日8:30于学术报告厅,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召开了2017-2018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干部培训大会。
出席本次大会的领导有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白雪峰,保卫处处长武装部部长于海峰,团委书记、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李雪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刘国威,校创城办副主任胡涛及各分院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全体院、校两级学生干部参与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于滢主持。
大会伊始,校创城办副主任胡涛在做了《做文明大学生,建设文明校园》的专题部署,对全体学生干部提出了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胡主任希望学生干部发挥带头作用,确保我校在创城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紧接着,我校保卫处处长于海峰针对双创工作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做了统一部署。他提醒广大学生要在日常生活中重视消防安全问题,并对应当掌握的消防知识与技能进行宣传教育与普及。
随后,我校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白雪峰就新修订的鞍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系列文件做了全面解读。他强调,全体在校生要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系列相关文件,了解新规定精神,掌握新规定内涵,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同时,他强调全体学生干部要切实发挥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带动身边同学遵章守纪,为文明校园创建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后,教务科科长李金洲也对《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向在座同学做了详细解读。对教育部令41号文件中修订的“三个背景、四个原则、和五个特点”逐条作出解释,阐明学业的重要性,鼓励学生在大学四年中做好学业生涯规划。
本次大会使全体学生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激励了学生干部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制度进行了认真部署,为深入推进本学期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