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5日14:00,学生处、教务处于行政楼325会议室联合组织召开学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会,会议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白雪峰主持,教务处处长丁旭光,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于滢,校团委书记李雪峰、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刘国威、教务处教务科科长李金洲,全体学生工作人员、各学院教师代表与学生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参加了会议。
本次征求意见会分教师意见征求与学生意见征求两个阶段。会上,白雪峰处长向与会师生详细介绍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修订的意义与主要内容,并对我校学生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作了细致说明,对《鞍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鞍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鞍山师范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办法》、《鞍山师范学院大学生评优细则》等文件的制定和修订情况作了认真解读。李金洲科长对学生学籍管理内容的制定和修订情况作了详细解读。白雪峰处长对学生工作人员强调,要把贯彻依法治校理念和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明确政治导向,要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要求学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学生做好解读,确保每一名学生理解和熟知新规定。
会上,与会老师在认真审阅相关规章制度初稿并听取制度解读后,就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展开了充分的讨论,围绕学生日常管理、学籍管理、创业休学、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述特别是学籍管理、学生违纪处分和申诉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与会学生在认真学习了相关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内容后,就学生重修重考成绩管理、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后,教务处丁旭光处长对与会师生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结合大家讨论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制度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在今年9月1日施行。